依據法律‘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’滿足條件(未滿18周歲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外國人)的可以申請外國人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。
申請所需材料:
1、申請表。須用墨水筆或簽字筆填寫,填寫字體要規(guī)范,監(jiān)護人、受理人要簽名。
2、背景為藍色或白色的兩寸免冠正面近照四張、附相片電子數據光盤。
3、所屬國有關部門出具并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《出生證》(翻譯成中文版,翻譯 公司在翻譯件上加蓋騎縫章,附翻譯公司營業(yè)執(zhí)照復印件)。
翻譯機構: 博雅(深圳)多語言翻譯有限公司
聯(lián)系電話:0755-23995119
網址:sz.boyafanyi.com
QQ:13302464450
郵箱:13302464450@qq.com
位置:深圳市福田區(qū)深南大道竹子林求是大廈西座2801
4、護照及簽證復印件,無須復印入境章頁。
5、《境外人員臨時住宿登記表》。
6、申請人父母的《結婚證》或經公證的婚姻關系證明。
7、申請人父或母的《身份證》、《戶口本》
8、申請人父或母所持《中國護照》及國外永久居留證明。如果申請人父或母一方持外 國護照的,必須提供另一方的中國護照及國外永久居留證明。
注:以上申請材料一式三份,不能留存原件的,必須在復印件上蓋原件已核章并簽名(受理人)。申請人父或母所持外國永久居留證明必須是申請人出生之前取得的。
申請表格: 親子團聚人員(永久居留,外國人綠卡)-----請用1張A4紙雙面打印填寫
申請受理機關: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
決定機關:公安部
聯(lián)系電話:84465490
程 序:由地市級公安出入境部門負責受理、層報省公安廳審核、公安部審批。
時 限:
受理機關自受理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調查工作,并將符合條件的報省公安廳審核;審核機關在2個月內完成審核工作,并將符合條件的報公安部審批。公安部在一個月之內做出批準或不批準決定。
法律效力: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審核批準后方可辦理
收 費:
(一)受理時每人收取1500元,發(fā)放《外國人永久居留證》時每證收費300元。
?。ǘ┮蜃C件有效期滿、內容變更換發(fā)或補發(fā)的,按每證300元收取。
?。ㄈ┳C件丟失或損壞補領的,按每證600元收取